7月1日后 ,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抵税了!
号外!号外!
常跑高速的老司机注意了,
7月1日起,
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
将不能再抵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国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6月30日后,您需要使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看概念很模糊?
来,上样票
问题来了~
去哪儿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呢?
要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需先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在办理前,小编先科普一下什么是ETC卡或用户卡?社会公开发行的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缴纳功能的智能卡,称为ETC卡或用户卡。
有了ETC卡通行费电子发票去哪儿开具呢?需要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
票根是全国唯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于2018年1月1日正式上线。纳税人可以通过“票根APP”或票根网(www.txffp.com)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下载或登录票根发票平台并将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在票根发票平台上就可以轻松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啦!
一张图带您轻松开票
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2015〕84号)公告,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可以正常报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来源:广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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