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2019年1月1日起,手机可办个税专项扣除!附操作指南
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个人收入额外再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后,再计算个税,并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那到底哪些条件符合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呢?如何扣除呢?看文字太复杂?一图带你全了解。
月入一万基本上不用交税了!
举例:上有老下有小的程序员小谭在深圳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203元(公积金12%,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元),租房,有一子上幼儿园,父母已60多岁。
2019年1月1日之后,根据新政,小谭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非独生),故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2203-1200-1000-1000,实际缴纳个税为0。
应纳税所得额*相对应的税率—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19新个税税率表一览,拿走不谢!
如何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有以下两种类型:
申请步骤
1获取《扣除信息表》
纸质模板 可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可从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从单位获取。
电子模板 单位可从“扣缴客户端”下载并发放给你,你也可从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
远程办税端(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有APP“个人所得税”、WEB端两种方式):本人通过远程直接获取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2填写《扣除信息表》
纸质模板填写
电子模板填写
(首页)
远程办税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各省电子局网站。
远程办税端——APP端
注意事项
1、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2、新员工入职:扣缴单位采集人员信息——“报送”——“反馈”
需重点关注的是,提示“验证不通过”——有误——单位核实、修正 ——无误——通知本人至办税服务厅
3、如若填报信息不完整,应及时补正或重新填报。未及时补充完整的,暂不办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后再行办理。
4、报送的电子或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问题解答:
1、接下来我们的工资扣除部分将减少?那工资实际发到手的要多一些了吗?
答:对的!收入部分能扣除更多专项附加,交的个税就要更少,到手的钱会更多!
2、请问次年自行办理,是把上一年多缴的税退到个人吗?
答:没错!如果月度预缴的税款,多于你年度应该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税务局多预收你的部分,会在来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还给你。
3、公司没有统计这些,接下来怎么算呢?
答:公司是有义务统计这些信息。如果公司没有帮忙办理,也可以自己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提交个人资料,自行申报相关信息。
4、究竟怎么去证明?怎么提交资料还没有公布?
答:提交的资料内容已经公布,提交的资料就是要证明。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由纳税人负责。如果造假,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被处罚,五年之内再次发现就会录入征信系统。
5、如果年底准备领证,但是现在还没有领,申报的时候是申报单身,还是已婚?如果申报已婚,结婚证上的信息怎么填写?
答:如果是年底领证,意味着你2019年1月份已经是已婚的身份,就按已婚身份申报,2019年1月份及时将信息进行更新。
6、2018年已缴纳的税可以在2019年 3月前按照新规申请退税吗?
答:不可以的。综合纳税、汇算清缴是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之前的不可以。